一名12歲中一男生,涉嫌企圖製造炸藥被捕,正被扣查。警方指,涉案男童懷疑在周日,於將軍澳區進行化學實驗,並在社交媒體Instagram一個公開帳號發布短片,聲稱自己正製作炸彈,以及暗示已成功製成炸藥。

警方調查後,同日在區內將他拘捕,檢獲一批化學物質,正化驗成分,亦檢走打火石、防護面罩、手機及平板電腦等;而涉案片段現已下架。

警方交代案情時展示多張相片,其中一張顯示男童未有穿著任何防護衣物,在一處橋底懷疑進行化學實驗。警方指,有關地點的旁邊有公眾休憩處及緩跑徑,雖然事件未有造成任何人命傷亡或財物受損,但若炸藥實驗失控,後果不勘設想。據了解,涉事地點在將軍澳日出康城一帶。

警方相信,男童是自學製造炸藥,調查方向包括犯案動機、購買原材料的途徑、是否有其他同伙,或是否遭人教唆等。

警:涉案IG帳號追蹤者不多 「已於最輕微時撲熄」

警方指,男童發布短片的IG帳號,未有太多追蹤者,形容已「在罪行最輕微的時候撲熄了」,制止他繼續散播極端思想。

警方又表示,今次有賴公眾舉報才能揭發事件、及早介入,指近期留意到,「自我激化」在全球有年輕化趨勢,強調無論任何地方或背景的青年,都有機會受極端思想影響,甚至進行涉恐、涉暴行為;若市民察覺到身邊的人士,在思想或行為上,有趨向極端的跡象,應及早主動尋求專業協助,甚至果斷舉報。

警方強調,互聯網並非無法可依的法外之地,無論成功與否、數量多少,以及威力大小,製作炸藥都屬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若有人企圖導致爆炸,以圖危害生命或財產,一經定罪,最高更可判處監禁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