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在立法會大會提出口頭質詢,關注「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審批進度滯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表示,過去3年,一般個案都能按服務承諾,在收到所需證明文件的申請當日起計,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審批需時較長的複雜個案,佔整體申請約3成,超過99%的申請均於收齊文件後9個月內完成審批。
陳百里指,複雜個案的申請數目近年上升,主要涉及申請企業將已獲主辦機構或其相關機構退還的款項,納入所申報的實際開支之內,以獲取高於應獲資助的款額,亦發現部分推廣活動的主辦機構及參展企業,可能漏報或誤報資料,甚至作出不實聲明,須作進一步審核,確保公帑用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