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繼續舉行第4輪聽證會,今日先由負責大廈及物業管理政策的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易志宏作供。易志宏指,署方就宏福苑共收到44宗投訴,已盡力處理,包括書面轉介及致電涉事部門跟進。其中在2024年2月收到投訴指,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在收到5%業主要求後,未有依法在14日內召開業主大會,署方有多次向鄧國權發信。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俞匡庭詢問,署方有沒有法定權力要求法團開會。易志宏指,現行機制下,召開大會需由法團主席進行,若主席不開會,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向法團主席發命令。他指,署方希望加強相關工作,包括考慮賦權主管當局,若收到一定百分比業主要求,指示由一間物管公司召開大會,但當局不會參與決定。
俞匡庭又提到,現行《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當局執法權不足。易志宏指出,制訂公共政策要保障公眾利益,但同時要保障私有產權,認為民政事務總署的角色是協助及協調業主做好大廈管理工作,絕大部分個案都會配合署方,甚少要動用法例要求大廈管理公司提供資料。
易志宏:合安上任後相當繁忙 簡介會將探討退款安排
會上提到,土地審裁處裁決,批准解散宏福苑法團管委會,並委任合安管理公司為管理人。易志宏指,做法是史無前例,又指合安自1月6日上任以來相當繁忙,需要交接80多萬份文件,處理多份繼續生效的合約,聘請律師及會計師審視財務狀況,亦成功爭取電費減免,並在取回3000多萬元工程合約保證金後,審視並退回每戶提交保證金數目。合安亦會舉行簡介會,向業主講解退款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