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繼續舉行第4輪聽證會,今日先由負責大廈及物業管理政策的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易志宏作供。易志宏指,署方就宏福苑共收到44宗投訴,已盡力處理,包括書面轉介及致電涉事部門跟進。其中在2024年2月收到投訴指,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在收到5%業主要求後,未有依法在14日內召開業主大會,署方有多次向鄧國權發信。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俞匡庭詢問,署方有沒有法定權力要求法團開會。易志宏指,現行機制下,召開大會需由法團主席進行,若主席不開會,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向法團主席發命令。他指,署方希望加強相關工作,包括考慮賦權主管當局,若收到一定百分比業主要求,指示由一間物管公司召開大會,但當局不會參與決定。
俞匡庭又提到,現行《建築物管理條例》下,當局執法權不足。易志宏指出,制訂公共政策要保障公眾利益,但同時要保障私有產權,認為民政事務總署的角色是協助及協調業主做好大廈管理工作,絕大部分個案都會配合署方,甚少要動用法例要求大廈管理公司提供資料。
易志宏又指,當局大火前一直有考慮修例加重相關罰則,但需考慮法團是義務工作,加重罰則可能令業主更不希望加入法團,未來修例考慮就其他重要條文加重罰則時,會諮詢及平衡業界及市民的意見。
居民沒有專業知識處理大維修 易志宏:民政總署會站在最前線
委員會代表大律師俞匡庭提到,聽證會不少街坊都反映,沒有專業知識處理大維修工程,工程顧問亦未必可靠。易志宏指,物管公司可協助處理。至於政府可否提供獨立建築顧問,他說民政署未必適合提供說法。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關注,居民沒有相關知識,解決糾紛的程序亦很長,建議署方牽頭為居民提供更多諮詢及協助。易志宏指,大火後已與發展局、市建局及測量師學會開展相關工作。委員歐陽伯權指,以市民角度,署方很多新方案都是轉介給其他部門,或給予人「遊花園」感覺。易志宏指,民政總署是站在最前線,會加強教育工作,市民有問題可向民政署查詢。
陸啟康又指出,大廈管理不只是政府責任,居民本身都有責任,明白市民有困難,但物業本身是私人擁有,希望聽證會令政府部門及居民都正視問題。
易志宏:合安上任後相當繁忙 簡介會將探討退款安排
會上提到,土地審裁處裁決,批准解散宏福苑法團管委會,並委任合安管理公司為管理人。易志宏指,做法是史無前例,又指合安自1月6日上任以來相當繁忙,需要交接80多萬份文件,處理多份繼續生效的合約,聘請律師及會計師審視財務狀況,亦成功爭取電費減免,並在取回3000多萬元工程合約保證金後,審視並退回每戶提交保證金數目。合安亦會舉行簡介會,向業主講解退款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