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大學63歲時任講座教授劉紅斌,受賄4萬元,協助一名學生入讀碩士課程。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以及兩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
案情指,劉紅斌在去年3月至5月期間,為科大時任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同時為理學碩士課程主管。他收到朋友求助,協助一名學生獲有條件取錄後,接受賄款,並向安排面試的講師及一名負責收生的職員提供1000至5000元利是。兩人拒絕接受,並向科大匯報。涉案學生最終未獲取錄。
廉署:絕不姑息破壞廉潔的行為
廉署表示,案件因兩名職員拒絕受賄而揭發,科大亦主動舉報貪污,並在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強調廉潔文化對發展香港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十分重要,絕不姑息任何破壞學術界廉潔的行為,呼籲大專院校應參考廉署編制的《大專院校收生防貪指南》,加強防貪措施及提高收生程序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