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去年12月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13條「非法操練」罪,拘捕10人,案件再多3名男子被起訴。3人年齡介乎20至23歲,各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20歲男子另外被起訴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同案另外兩名24歲及26歲男子,早前已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餘被捕人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中旬向警方報到。警方調查顯示,涉事團夥於九龍一座工廠大廈單位內進行槍械操練、刀術及格鬥術等,並串謀、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或者威脅使用武力,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