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理大衝突,5名男子前年被重新拘捕被控暴動,其中4人在區域法院認罪,還柙至下月8日判刑。4名被告為張頌堯、張展銘、陳俊僖及陳沅銘,年齡22至33歲,承認於2019年11月14至20日期間,在理大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同案被告黎駿杰則缺席聆訊。
辯方求情時指,事發至今已過6年,對被告有一定影響。指張頌堯再次被捕後及時認罪,在海外升學期間曾與神父拍片勸喻他人切勿犯法。張展銘案發後開設汽車美容公司,曾參與大埔宏福苑火災救援工作。
辯方又說,陳俊僖案發時只有16歲,現已結婚並育有女兒,對當年行為感到後悔。陳沅銘則曾被騙到緬甸詐騙園區,患上創傷後遺症,亦正就一宗販毒案服刑18年,期望法庭考慮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