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地盤全面禁煙,向立法會提交3項修例建議,將對建築工程總承建商、分判商等施加明確法律責任,嚴格規定在所有建築地盤內禁煙,以減低火警風險,當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當中兩項修訂,包括任何人在建築地盤,包括大廈維修工程地盤吸煙即屬違法,職安主任可向違例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定額罰款3000元。政府將以先訂立後審議的形式進行,政府將於星期五刊憲,下星期提交立法會,措施7月17日起生效。

至於《地盤規例》則會經立法會批准後,刊憲當日生效。修例要求承建商及分判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以確保在建築地盤內無人吸用或攜帶吸煙產品,否則最高可被罰款40萬元。政府期望立法會支持並盡快通過修例,以盡早在所有建築地盤內禁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