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本地公司涉嫌在沒有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所需的註冊情況下,進行12萬元以上的鑽石和金飾交易,公司董事被海關拘捕,已獲准保釋,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指,除獲豁免人士外,任何人在香港進行12萬港元或以上的交易,都須向海關註冊,否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