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今年1月中起巡查1500幢舊式及正維修消防系統的樓宇,檢查消防裝置及設備。署理副消防總長黃宇輝在一個電台節目指,行動中發現53幢大廈的火警鐘違規;亦發出超過250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又向75幢大廈的消防裝置擁有人提出檢控,涉及約1200張傳票。他強調,保養大廈的消防系統是每個業主或法團的責任,但行動中發現很多大廈沒有進行年檢,希望所有相關裝置的擁有人,要保養好消防系統,保護大廈的居民。
黃宇輝又解釋,只要大廈有系統損壞,消防便會向業主立案法團發出通知書;若大廈沒有法團,消防則會向該幢大廈每一名業主發出通知書;如有多個系統損壞,便會發出多於一張通知書,因此數目相對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