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10月起推行「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第一期,要求各評核人員按照常態分佈,即是俗稱「拉Curve」。被評為第四至六級的公務員,將不獲發增薪點,至少佔5%。
華員會會長蔡冠龍關注制度可能引起不必要爭拗,衍生「填數」問題,即部門將部分表現合格的公務員撥進表現欠佳的第四至六級,加重公務員壓力。他又指,舊機制下公務員表現達標就會獲增薪點,新機制由當局為評核等級設固定比例,將改變評核邏輯,變相要求公務員達標,同時比同僚表現更好,才能免於跌入第四至六級。
對於當局稱部門首長可向當局解釋,以減少不獲發增薪點公務員的比例,蔡冠龍擔憂會減弱新機制的執行力,未能解決現有問題,呼籲當局取消訂立比例的安排,並加強管理以確保如實評核。他又建議評核者應與受評公務員加強接觸,針對欠佳部分給予建議,在評核前改善表現。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憂新機制影響士氣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指,新機制下,各評級設有比例,擔心即使公務員盡力,亦受比例所限,未能獲評表現最好的第一級,影響士氣。認為政府應針對表現欠佳的公務員,嚴格執行懲處機制。
對於當局稱如部門所有人員表現皆良好,部門首長可向當局解釋,以減少不獲發增薪點公務員的比例,梁籌庭指,做法可取,但擔心執行上構成困難,令部門首長及下屬關係更加緊張。
陳祖光:紀律部隊難找出比例上表現最差人員
警察員佐級協會前主席、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陳祖光表示,紀律部隊通常以團隊形式工作,隊內人員表現可能差不多,舉例指消防員一隊人前往救火,難以硬性找出5%表現最差的人員,甚至可能令較年輕、經驗較淺的人員,被歸類為表現欠佳。
陳祖光關注制度彈性的實制操作,指評核制度中,評核人除了需要如實反映員工表現,亦需要負起指導下屬的責任,並在評核反映人員進步的表現。
周小松:常態分佈未必適合公務員 冀提供彈性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主席、勞聯周小松認為,硬性「拉Curve」並非私人市場流行的管理手法,做法只適合主力生產、可量化表現的部門,用作激勵員工,但公務員提供公共服務,不宜運用機制,舉例指警方抄牌、社署審批個案亦非越多越好。他期望,制度可提供彈性,評核人員需根據職系的工作要求的客觀指標,否則公務員日後只會爭取在職系內排得更前,可能會產生惡性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