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大學時任講座教授劉紅斌,承認收取4萬元,協助一名學歷未達標的學生,入讀科大的碩士課程,在觀塘裁判法院判監20個星期。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在香港生活多年,應知道案中的行為屬違法,課程雖然無名額限制,但所有參與者理應獲得公平對待,被告的行為,損害頂尖大學聲譽及香港的形象,判即時監禁是合適判決,考慮到被告認罪,以及背景與學術貢獻,判處入獄20個星期。

63歲的劉紅斌,案發時任職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案情指,被告去年3月至5月,收受另一名被告林珮玲的4萬元賄款,協助對方入讀環境健康碩士課程,又向兩名負責入學申請的同事派6000元利是,聲稱是「辛苦費」。林珮玲的判刑押後至下月24日處理。

廉署:絕不姑息任何破壞學術界廉潔的行為

廉署表示,廉潔文化是香港學術界的重要基石,對發展香港成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十分重要。廉署會繼續致力鞏固教育界的專業誠信,絕不姑息任何破壞學術界廉潔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