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球員及一名俗稱「艇仔」的外圍賭注中介人,涉嫌在兩個球季「打假波」,早前被裁定串謀賭博時作弊等5項罪名罪成,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前港會後衛霍斌仁判囚17個月,前中西區體育會球員盧斯安奴和一名「艇仔」各判囚14個月4星期。
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指,香港體育發展建基於誠信、公信力及商業贊助,被告行為破壞香港足球的聲譽和成就,動搖公眾對香港足球的信心,漠視公平競賽原則,為彰顯罪行嚴重性,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