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即日起在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定期進行牌照抽查和執法行動,以確保狗主定期為狗隻注射狂犬病疫苗及領取有效牌照。

漁護署人員巡查期間,會掃描檢查狗隻是否已植入微型晶片和領取有效牌照,如發現狗隻未領有有效牌照,將不予警告,直接向狗主提出檢控。署方強調,定期為狗隻接種狂犬病疫苗及領取牌照屬法定責任,亦有助保障動物健康及公眾安全,呼籲狗主配合執法人員工作。法例規定,所有超過五個月大的狗隻都必須領有牌照,其後每隔不超過三年續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