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港人父母兩個月前在家誕下兒子Danny後,無向入境處交DNA檢測證明血緣關係,導致Danny至今未獲發出生證明。涉事父母星期二涉嫌疏忽照顧兒童被捕,昨晚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兩人分別離開長沙灣警署和紅磡警署,再由政府車輛載往將軍澳入境處總部,就在家分娩一事提供資料,到凌晨離開。
政府多個部門傍晚召開記者會,交代最新情況。警方指,由於事件受到廣泛關注,亦聯同社署接獲很多投訴,政府成立由保安局、勞工及福利局、警務處、社署及入境處組成的跨部門工作組跟進,並已將Danny送往醫院做身體檢查。
警方說,男嬰沒有表面傷勢。並已成功取得兩名事主的同意,可檢取兩人和男嬰的DNA樣本,以核實他們的身份,樣本已送至政府化驗所,未有結果。至於是否證明有血緣關係就可交還嬰兒給父母,留待社署跟進。涉事父母仍被扣查,警方指案件完成調查後,會考慮讓父母保釋。
警方:男嬰缺乏身份福利受影響
警方指,經調查發現Danny沒有「出世紙」,在香港沒有真實身份,而在家分娩或會直接影響嬰兒的生命危險,但被捕人事後並無帶同男嬰到醫院進行身體檢查,加上男嬰缺乏身份,他的健康和福利會受到很大影響,懷疑男嬰的父母已觸犯疏忽照顧兒童罪,因此在昨天下午拘捕他們。
社署:男嬰已送往收容所
社署指,社工協助護送男嬰到醫院,安排接受檢查及評估,亦已向法庭申請保護令,並獲指示將兒童送往收容所,以保障安全,呼籲社會放心。
社署又說,會與有關人士會面及搜集各方資料,包括事主的家庭背景、身份及關係、兒童的照顧狀況等,亦會為兒童訂立合適的福利計劃和照顧安排,並向法庭提交報告,強調首要考慮是兒童的最佳利益和身心健康。
入境處:已聯絡瑞典當局了解另一名女童情況
入境處指,根據法例,新生嬰兒的父母應在嬰兒出生後42日內,為其辦理出生登記;若父母在家自行分娩,會要求提供證明、證據或相關資料相片等證明嬰兒的身份,但今次個案中的父母一直未能提供相關資料,因此未能完成男嬰的出生登記工作。
至於兩人聲稱早幾年在海外曾誕下另一名女嬰,因被瑞典當局質疑照顧不周而被帶走看管,入境處指,已經聯絡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中國駐瑞典大使館和特區政府駐倫敦經貿辦,正向瑞典當局了解情況,包括女童在當地的身份,以及她被接管之後的後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