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根據《公共財政條例》預告向立法會提交決議案,授權財政司司長將債券基金的盈餘適時轉撥至政府一般收入,善用財政資源,將視乎立法程序,本月24日在立法會動議有關決議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指,截至今年3月底,在為所有未償還政府債券的本金和未來須支付的票息作撥備後,債券基金透過投資收益累積的盈餘是377億元。

2024至25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政府債券計劃逐步由政府可持續債券計劃及基礎建設債券計劃取代,前年9月以來已沒有在政府債券計劃下發行新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