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新會商會中學校長李卓興,早前因在新加坡交流期間「爆粗」辱罵保安,向校董會遞交辭職信,8月31日生效。辦學團體商討後,決定不接受李卓興辭職申請,指示法團校董會即時解僱。校董會並向香港及新加坡各界衷心致歉。

法團校董會發聲明表示,李卓興在新加坡交流期間的粗鄙行為,嚴重違反教職人員專業守則,破壞學校聲譽,也貶損辦學團體多年來興學育才功勞,若他在8月31日前仍任職校長,將嚴重影響學校正常運作,令校內教師學生不能盡快重新前行,因此決定即時免去李卓興一切職務,並由副校長陳慶冲擔任代理校長,校董會亦將成立遴選委員會,招聘校長繼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