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時任上市公司副總經理和父母,在公司投資海外地產發展項目時涉嫌貪污,優待一名澳洲商人,涉及賄款總值約2500萬澳元。東區裁判法院批准控方申請修訂控罪書,在原有的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上,加控貪污罪名。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在提訊,稍後交付高等法院答辯,各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46歲首創置業時任副總經理吳為,涉嫌聯同父母2014至2021年間,串謀從澳洲商人接受2200萬澳元賄款,以及一項投資機會合約獲利約300萬澳元。廉署發現2014年起,首創置業按吳為建議,先後投資澳洲多個地產發展項目,總值約8.2億澳元,當中大部分項目由涉事澳洲商人有聯繫的公司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