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由10月開始推行「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第一期,要求按照常態分佈,即俗稱「拉Curve」評核公務員表現。公務員事務局長楊何蓓茵在社交平台發文,指昨日已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留意到社會不少關注和意見。她強調「指導性評級分布」是以整個職系所有職級的人員計算,不是以每個小隊或每個分部計算,並無硬性要求一個團隊必須將成員給予不同評級,亦並非硬性要求部門及職系,無論屬下公務員表現如何,都要評核5%人員為第四、五或六級。如有例外情況,局方會要求部門及職系首長提供解釋及理據。
楊何蓓茵又指,被評為第四級或以下,或受紀律處分的人員,下一個增薪日期會被暫停六個月,之後再按工作及紀律方面的表現檢視。這項嚴格執行增薪點安排適用於所有公務員職系及職級,目的是令增薪點的發放回復設立原意,即只有工作表現和品行令人滿意者方可獲發增薪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