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在10月起在各部門推行「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第一期。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新評核制度希望提高政府治理,透過有效制度區分公務員表現,令市民更支持熱心工作的優秀公務員,同時分辨出工作欠佳的公務員,要求他們改進,強調制度公道,對公務員團隊非常重要。
李家超指,新機制設計提供彈性,在訂立評級門檻後,容許部門首長按照部門實際情況落實機制,同時必須向公務員事務局解釋實際運作情況,形容是雙向交流的過程,目的是建立良好文化,公務員事務局會多作解釋及溝通。
李家超又指,會按照六大因素,審視如何處理公務員薪酬調整,局方已與公務員團體交流意見,之後會向行政會議匯報,並由行政會議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