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法律系女生,被指2019年8月31日參與灣仔區暴動,2021年審訊後脫罪。律政司及後上訴得直,上訴庭發還區域法院原審法官重審。法官李俊文昨日裁定女生暴動罪成,還柙至7月15日判刑。
被告湯嘉欣,案發時21歲,法官指她當日被警方截停前的行走路線、身穿黑衫黑褲、攜帶防毒面罩、行山枚及雨傘等,認為環境證供具壓倒性的疊加效應,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在知情的情況下成為參與暴動的一分子,排除她是無辜路人的可能,裁定她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