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及廉署就大埔宏福苑大火,落案起訴大維修工程承建商宏業建築和工程顧問鴻毅,以及2間公司董事和註冊檢驗人員等共7人,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7名被告為宏業董事侯華健和何建業,以及鴻毅董事黃俠然和妻子鍾素芬、時任董事兼註冊檢驗人員吳躍、黃俠然友人洪國偉、和鴻毅職員李敏,合共被控25項控罪,涉及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和逃稅。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12星期,指由於廉政公署需時調查電子紀錄、屋苑文件及銀行戶口之間的資金流動。裁判官蘇惠德宣布押後至9月2日再審,被告侯華健獲准保釋,鍾素芬因未能成功籌得保釋金,連同其餘5人還柙候訊。
控罪指隱瞞宏業訴訟記錄 詐騙房屋局ICU
宏業及何建業、鴻毅及黃俠然、檢驗人員吳躍被控誤殺。法庭書記讀出誤殺的控罪時,逐一讀出168名死者的姓名,包括殉職消防員何偉豪。
此外,侯華健、何建業及黃俠然,被控於2023年至2024年期間,串謀就強制驗樓計劃下宏福苑的修葺工程,詐騙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及業主,不誠實地隱瞞宏業過往的訴訟記錄,誇大宏業投標分析報告所獲的分數,虛假地將宏業評定為57名投標者中唯一獲得「首選考慮」投標者,致使或誘使業主投票宏業中標。
黃俠然、洪國偉及吳躍被控串謀詐騙屋宇署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在沒有履行身為註冊檢驗人員應盡的職責時,簽署強制驗樓計劃下的表格及報告。而在大火第2日,洪國偉企圖煽惑、誘使或指示吳躍以註冊檢驗人員的身分,補簽宏福苑修葺表格和報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