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及廉署就大埔宏福苑大火,落案起訴大維修工程承建商宏業建築,及工程顧問鴻毅2間公司,以及其董事及註冊檢驗人員一共7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3名男被告不獲保釋,須還押至9月2日再訊。

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鄧翊几表示,政府高度重視案件,警方與廉署成立大規模的聯合調查小組,並在半年內拘捕35人。經落案起訴的被告,包括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董事何建業、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董事兼註冊檢驗人員吳躍、以及董事黃俠然。

警方的調查發現,涉案公司及負責人在監管工程物料及程序上涉嫌嚴重疏忽,包括使用非阻燃安全網及易燃膠板,並移走樓梯走火通道的窗戶,影響防火安全,導致火勢迅速蔓延並阻礙逃生,造成大量死傷。

廉署:檢控主要涉及四大範疇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羅貝雯表示,廉署檢控主要涉及四大範疇,調查發現,「鴻毅」涉嫌串謀承建商「宏業」,向業主及法團隱瞞訴訟記錄並誇大評分,從而騙取大維修合約。相關涉案人士同時涉嫌在工程監督上造假,向屋宇署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虛報已履行法定檢驗職能,並在火災後偽造檢驗文件,隱瞞60萬元懷疑賄款,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鴻毅」董事、其妻子及職員,亦涉嫌在過去6年,透過公司及個人戶口,清洗4000萬元的懷疑貪污得益,並涉嫌逃稅。廉署指,涉案人士罔顧居民生命安全,與警方的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會有進一步拘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