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於2021年立法會選舉期間,轉載勸人投白票的帖文,早前承認「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罪名,判監2個月、緩刑一年半。他早前向終審法院終極上訴,終院今日一致駁回上訴。

案件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3名常任法官及1名非常任法官審理。張舉能頒下判詞,指鼓吹缺席投票、投白票或無效票,實際是呼籲杯葛選舉,是破壞選舉及其制度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