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在中環展城館重開第5輪聽證會,聽取分別由政府及委員會委聘的專家,關於起火和火勢迅速蔓延的證供。
獨立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杜淦堃指,綜合政府跨部門調查專組的最終報告,以及其他專家的證供及調查報告,顯示宏福苑大火當日,幾乎所有消防設施皆因人為因素而全部失效,傷亡是完全可以避免。
宏福苑大維修期間,後樓梯窗口開設「生口」,跨部門調查專組測試發現,使用生口同防火玻璃,對火勢蔓延有明顯差異。有防火玻璃的窗口在大火下,大廈內最高只有56度,但生口令火勢幾分鐘內完全攻陷後樓梯,溫度高逾1000度。
專家報告又指出,由於當日消防警鐘被停用,單位外又被發泡膠板掩蓋,居民無從得知火勢,絕大多數居民無收到火警警報,疏散時間實際等於零。報告指出,168名死者中,有91人死於吸入濃煙,有未受火勢波及的單位住戶,都因為吸入濃煙而死,死者中有114人是年滿65歲或以上長者,身體較脆弱。
跨部門調查專組相信雜物致快速燃燒
跨部門調查專組副組長、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林建軍作供指,經科學驗證及資料搜集,確定起火點為宏昌閣1樓104至105單位之間的平台,起火警成因不排除涉及人為因素或電力裝置損壞。林建軍指初步相信有煙頭燃燒雜物,慢慢累積熱量後加速燃燒;他指若非有大量可燃物助燃,火勢未必會迅速蔓延。
林建軍指,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早於當日下午2時43分,在宏昌閣地下泊單車處見到火苗在悶燒,估計起火時間為當日下午2時半至43分,並在2時51分接獲首個報案。
政府化驗師:起火點發現3條煙頭
政府化驗所法證事務部總化驗師李詠文作供指,在起火點、即宏昌閣1樓104至105單位之間的天井平台發現兩條煙頭,檢驗時再發現另一條燒焦煙頭。她又指,起火平台及棚架上皆有大量膠板、膠袋、紙皮和紙皮石等建築物料,有助未熄滅的煙頭持續悶燒,發展成大火焰。
她又指,檢取過宏福苑的棚網及帆布檢驗,全部皆不阻燃,移離火種後更繼續燃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