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調解院與伊朗簽署《建立國際調解院公約》,簽署國由成立時的37個,增加至44個,已完成批約的締約國則有14個 。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上,海南國際仲裁院院長、選委界范凱傑關注,仍有約三分之二的《公約》簽署國,未完成批約。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國際調解院的批約工作,以國際工作的標準來說,速度已相當快,但各國內部制度不同,通過內部程序需時,相信未來完成批約的國家會越來越多。
選委界梁美芬就關注本港三大爭議解決機制的分工。林定國指,本港強調爭議解決服務多元化,上周律政司亦已就調解監管制度提出意見強調,調解要普及化、國際化及專業化;正檢討仲裁法律框架,期望今年稍後或明年初可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