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月中至下月中減免商用車一半隧道費,對於有商用車業界表示,為政府部門服務時未獲全數隧道費付款,政府發言人今日回覆本台查詢,為配合政府跨部門監察燃油供應專責組支援運輸業界,減輕商用車輛的營運成本的目標,各政策局和部門在措施實施期間,如需租賃商用車輛,應向合約承辦商發還全額隧道費,因應有關政策目標,政府物流服務署已向各政策局和部門,提供處理發還全額隧道費的具體指引。
香港非專利巴士聯會主席蔡順基早前去信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指接獲多名會員反映,在為政府部門提供服務期間,獲相關部門通知,政府只會按減半後的隧道費金額作為付款基準,意味營辦商需在實際營運中承擔完整成本,促請政府交代措施的實際補貼安排和適用原則,以及各政府部門在執行措施時,是否存在理解或指引不一致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