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已接獲193戶大埔宏福苑宏志閣的業主,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確認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意向,佔總數77.8%,超過政府提出的75%門檻。按早前公布的安排,在宏志閣業主已達成高度共識的情況下,現時適用於宏福苑另外7座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至於宏福苑另外7座,截至今日已有共1361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佔單位總數約78.4%,收購工作進度良好。
宏福苑8座業主向政府出售業權,收取收購金額後,可即時在市場置業,或參與政府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因應宏志閣正式納入長遠方案,「特設銷售計劃」會略作調整,在現時已預留約3 900個單位之上,額外增加496個單位,包括粉嶺百和路和觀塘安達臣道石礦場項目。
有居民指如同放下心頭大石
有宏志閣居民指,本月初已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過去一段時間十分折磨,總是想著當局究竟會否收購宏志閣、日後要住哪裡等,知悉安排如同放下心頭大石;若政府沒有開放方案予宏志閣,日後要面臨維修等後果是「無底深淵」。
大埔區議員胡綽謙指,早前曾向宏志閣居民了解,較年長的業主傾向盡快得到安置;年輕的業主可能只是剛剛購入單位,希望繼續居住或者有其他考量,但相信政府開放方案予宏志閣後,所有居民都會考慮出售業權。
湯家驊:若政府日後需用宏福苑範圍建公共設施仍可強制收地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居民有權堅持不出售業權予政府,他們仍可繼續持有一定比例的業權,但由於宏福苑的整體範圍已損壞,相信未能個別出售。他又指,一旦政府日後有需要利用宏福苑範圍,興建道路或其他涉及公眾利益的設施,或可依法行使公權力,強制收回私人土地或終止私人業權。
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早前申請延期召開業主大會遭土地審裁處駁回,今日發聲明指有信心下月內可舉行會議。湯家驊指,合安決定不作上訴,再討論會否以籌備工作為由,再延遲業主大會已經沒有意義。他形容,合安的職能非常狹窄,只能處理宏福苑公共空間的設施和買保險的事宜,並非業權;而宏福苑大部分公共空間已被燒毀,設施已不存在,認為再糾纏對居民沒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