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已接獲193戶大埔宏福苑宏志閣的業主,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確認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意向,佔總數77.8%,超過政府提出的75%門檻。因此,現時適用於宏福苑另外7座的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 昨晚收到的回覆已達到宏志閣收購門檻,認為是回應相當多業主的訴求。他表示,因應多了248伙住戶加入認購,政府會額外投入多約500個單位,供宏福苑業主揀樓,即由原本3900個增加至4390多個,業主平均仍有超過2個單位供選擇。新增單位分別來自房協位於觀塘安達臣道及粉嶺百和路單位。

 

黃偉綸:立法收回餘下業權 是其中一個可能性

黃偉綸指,現時政府仍未完全掌握有多少百分比的業主,願意接受政府的長遠安置方案,會在8月底限期前再作檢視。他指,被燒毁的座數難以長期存在,立法收回業權絕對是其中一個可能性,強調當局會符合基本法保障私有產權的要求,必定依法作出補償;他又指,政府現時收購宏福苑的呎價,較單位受災前高出約30%,若要透過立法方式收回單位,補償的價格有機會比收購價低。

政府重申 宏福苑不會原址重建

他表示,立法將會是下一階段的事,當前會專注「你情我願」出售和收購單位,但重申,當局不會在宏福苑原址重建。

 

黃偉綸:業主大會不能干涉業主出售業權的決定

對於被委任為宏福苑法團管理人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預期在7月舉行業主大會,當局會否考慮延後6月底、第一批「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簽署限期;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指,業主大會沒有相關職能,討論及干涉個別業主出售單位的決定,所以認為在整個安排都不需要和業主大會掛鉤,強調6月底和8月底都是嚴肅的期限。
 
他表示,由於原址重建牽涉統整業權,相信會受司法覆核挑戰,估計需要10年過渡期,對社會和政府來說都太長,當局亦不能就宏福苑部份座數作重建,強調政府不會考慮相關計劃。
 
黃偉綸又指,動用宏福苑基金收購業權是補足的概念,基金能調撥28億元,但連同收購宏志閣,預計需要用到78億元,強調不是用基金收購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