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表示,高液體成分廢棄物會變成滲濾液,或會影響堆填區的穩定性,正與業界探討透過妥善處理和回收,從源頭減廢,停止在堆填區棄置高液體成分廢棄物。

環保署指,去年全年送往堆填區的高液體成分廢棄物總量約為1500公噸,相等於約100架雙層巴士,當中包括飲品、個人護理產品、油漆等,且以完整包裝及大批量形式棄置,但該類廢物的包裝屬可回收物料,液體成分亦可經合適的處理系統妥善處理,因此適合回收處理。署方已聯絡本港回收業界,回收基金亦正審批相關申請,支援回收商購置設備,以處理不同種類高液體成分廢棄物。

署方又指,業界如需棄置有關廢棄物,須向環保署申請許可證,本年初已聯絡許可證持有人、本地回收商等,商討逐步減少在堆填區棄置高液體成分廢棄物的方法,期望可以大幅減少此類廢棄物進入堆填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