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瓦解一個信用卡盜竊集團,相信共涉及12宗案件。受害人合共損失200萬元。以「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4名集團骨幹成員,他們包括3男1女,年齡32歲至61歲。

警方指,這個盜竊集團上月起在公眾場所,物識將私人財物放置在旁,進行其他活動的巿民,趁事主不為意時偷取信用卡,再將其餘物品放回原位,令事主難以即時發現信用卡被盜。集團成員得手後,會將信用卡交給同黨,短時間內作高額簽帳,購買名牌手袋等,每次簽帳可達數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