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美容和健身服務的預繳式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展開公眾諮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歐慧心表示,修例是留意到預繳式消費風險日益增加,其中在過去六年,美容和健身服務有關預繳式消費的投訴超過5000宗,佔所有行業的五成;同期涉及高壓及誘導式銷售的個案中,美容和健身亦佔近九成,因此建議針對兩個行業設立法定冷靜期及合約期上限,希望加強規管。
歐慧心在電台節目指,無意將絕少涉及高壓或誘導銷售的商戶納入規管,包括舞蹈室及瑜加教室等提供單一健身服務的場所;當局會持續留意不同行業的營商手法趨勢,在修例時會預留空間,容許日後以附例方式,修訂適用範圍。
當中提到商戶在非現金支付合約的退款中,可扣除2%或5%的行政費,有意見認為未能覆蓋服務機構收取的行政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歐慧心表示,提出扣除上限時,已諮詢金管局付款服務機構收取行政費的比例,期望業界在諮詢期間分享經驗。她又指,已經參考不同地區的做法,指消費者可以毋須理由提出退款,商戶要求消費者支付行政費亦是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