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2019年決定優化私人遊樂場地的契約政策,佔用27幅用地的私人體育會,需向外界開放最少30%的時間,並在下次續約時,由以往免地價或象徵式地價獲批土地,改為需繳付三分一地價。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回覆本台查詢時指,至今各項優化安排,包括對外開放時數等已全面落實。局方表示,27幅私人體育會用地中,有15幅將於今年年底到期,局方早前已與15個私人體育會分別會面,解釋地契續期申請的流程及需繳付地價的要求。
局方又指,所有地價評估,可按地政總署的既定程序提出覆檢,又指私人體育會可在續期時選擇轉為社區組織,就可繳付象徵式地價,但須全面開放設施給公眾使用。
何敬康:做法是多贏 料大部份體育會都能負擔
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新民黨何敬康認為做法是「多贏」,指私人體育會資源充足、會員人數非常多,亦已享用多年的優惠地價,現時繳付三分一地價,一方面是「能者多付」,令庫房增加收入,同時一洗市民認為私人體育會是「權貴聚集地」的印象,改變港英時期不公平的做法,相信絕大部分私人體育會都能負擔。
何敬康不認為做法會影響體育發展,指出部分私人體育會即使有體育設施,亦並非以體育掛帥,相信續牌條件包含開放更多設施,能令公眾受惠。
對於有部份體育會人數較少,續牌後會員可能要繳付更多會費。何敬康就認為,如部份體育會需靠優惠地價才能生存,應檢討營運措施是否需轉變,如體育會難以負擔,可考慮轉為社區組織,全面向公眾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