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在體育爭議解決工作坊致辭指,為期兩年的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網上平台今年2月啟用以來接到不少查詢,近期更成功解決第一宗個案。他說,未來相關部門會適時公布綜合案件種類和性質等資料,讓各界充分掌握體育爭議解決帶來的實際作用。
他指出,隨著體育運動和相關產業發展,無可避免出現不同意見和糾紛,如運動員參賽資格、商業贊助及賽事轉播權等,現時依靠傳統方法解決,但會不時產生爭議各方都未能夠信服的結果,從而帶來更多更複雜的新問題,為爭議各方造成時間、精神及財務負擔。而建立高效、專業、具公信力、以先調解後仲裁的體育爭議解決制度,有助減低當事人面對官司的焦慮和壓力,亦能避免各方成為仇人,當事人亦可自行達成和解協議,設立靈活和實際的條款,同時避免受社會輿論影響。
霍啟剛:體育爭議解決機制能節省時間和成本
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在體育爭議解決工作坊指,香港的體育爭議解決機制,令持份者不用到海外處理事件,節省成本和時間;又指由認識體育業界的法律界人士協助處理爭議,能令服務更具專業性。他期望本港在未來能提供區域性的服務。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副局長劉震表示,2023年體育及相關活動增加價值約440億元,佔本地生產總值1.5%。他指,建立高效爭議解決機制有助更好解決問題,政府會繼續與各界緊密聯繫,支持先導計劃推行。
準調解員:調解助運動員和總會更好溝通
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體育準調解員、中國香港空手道總會教練陳巧恩表示,以前身為運動員,有時會不理解總會的決定,成為準調解員後,知道如何能協助雙方溝通得更好,為運動員爭取最大權益。她說,由於前運動員的身份,她比其他調解員更了解選拔制度等流程的細節和難處,可提供更精準的意見。
同樣為準調解員的前壁球運動員陳浩鈴認為,自己身為體育學院教練的身份,與調解員的身份不會重疊,強調調解員是中立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