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本月推出「公務員持續學習計劃」,首階段要求高級公務員每年須參與公務員學院的課程進修,並取得120學分,否則考績報告評級會被降級,可能影響升遷。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近年公務員接受培訓氣氛熱烈,很多課程都超額報名,相信公務員可以做得到,不會有人被罰。她接受報章訪問時指,公務員與其他專業人士一樣,有進修需要,因此上任後一直思考安排;當局近期已建立新的資訊科技管理系統,可處理公務員的考績報告等資料後,因此開展新計劃,相信可以協調到時間,不影響公務員工作。

計劃要求公務員須在3大範疇進修,包括領導及治理能力,國際、國家及本地事務;憲制制度,國家發展及策略;創新及科技。當局計劃於兩年內進行檢討,再擴展至中級公務員。

另外,政府早前透過公開招騁,最終由兩名警隊前高層出任新聞處處長及食環署署長。楊何蓓茵強調沒有減少政務官的機會,只是根據不同時期不同需要作出安排,在政府50多個部門中,亦只有兩個部門首長進行公開招聘,佔比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