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罪成的社工陳虹秀不服定罪、去年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今日拒絕批出上訴許可。法官指,上訴方沒有合理可供爭辯的理據,警告正服刑的陳虹秀若再用不合理理據上訴,並遭法官拒絕,她等候上訴期間所服的刑期,將會不計算於已服刑期內,變相可能加監。
陳虹秀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參與暴動,原本表證不成立無罪釋放,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她在去年重審中罪成,判囚3年9個月。
陳虹秀在案發時用擴音器向驅散示威者的警員喊話,要求不要開槍。原審法官指陳虹秀是以社工身份為示威者撐腰,壯大他們對抗警方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