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全港第二個現代轉廢為能焚燒發電設施I.PARK 2的撥款申請。項目造價約292億元,較原先估計下調近20%;初步估計每年經常開支是7.05億元。
九龍中立法會議員楊永杰關注,兩座焚化設施預料每日可處理9000噸固體廢物,與每日約1萬噸垃圾量相比,仍有1000噸缺口。他又指,未來「北部都會區」發展,或會令垃圾量增加,詢問為何不直接擴大I.PARK 2承載廢物的容量。環境保護署署長徐浩光回應說,I.PARK 2選址的土地最多最能承載6000噸廢物,無法擴容。不過他說,有信心透過五年減廢計劃,以及加強回收和分流大型垃圾,填補差距,所以預期未必需要興建第三期項目。至於未來會否針對特定垃圾,收取處理費用,以減少開支,當局指目前未有計劃,有待日後討論。
環保署副署長賴子堅則指,目前正進行試營運的I.PARK 1,預料今年內正式投入運作並開始輸電;到I.PARK 2全面營運後,預計每年可向電網輸出9.6億度電,為政府帶來約6億元賣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