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10月1日推出由關愛基金資助的「綜援住戶過渡在職家庭津貼試驗計劃」,為期3年,以鼓勵具工作能力的綜援人士持續就業。綜援戶若在10月1日或之後離開綜援計劃,並過渡至在職家庭津貼計劃,可獲發總額最高4.5萬元的現金獎勵。所有類別的綜援住戶均可參加,毋須另行登記。

當局指,合資格領取現金獎勵的住戶,須提交職津申請,申領今年10月至2029年9月期間的津貼。住戶亦須因持續工作而獲批最少連續兩期的職津申請,即涵蓋連續12個申領月份,當中最少要有10個月獲批職津。合資格住戶連續獲發兩期職津後,即會獲發第一筆1萬元現金獎勵。如持續工作,可於次年及第3年分別獲發第二筆1.5萬元,及第三筆2萬元現金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