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完成審議4項規管網約車服務有關附屬法例。運輸及物流局長陳美寶表示,規管網約車服務大部分法律條文會在下月3日起生效,當局會在8月邀請平台公司申請牌照,預計首批平台牌照會在11月底陸續發出,經過平台籌備期後,規管平台的法律條文將在明年8月全面生效,屆時所有平台都需領有牌照,落實盡職審查規定。

陳美寶又指,發牌數量是否能滿足市場,取決於平台算法調度的效率,及司機營運模式等,平台取得牌照並投入運作後,需要向運輸署提交多項營運數據,當局會透過收集其他資訊,包括的士營運情況、旅客增長數目、經濟發展等,強調不會預設特定時間進行檢討,會階段性、每2至3個月進行分析,適時檢視是否需要調整網約車牌照數目上限。

局方發言人說,隨着相關法律條文生效,運輸署會展開各項工作,包括邀請平台、車輛和司機的牌證申請和發出牌證等,明日亦會推出網約車服務專屬網頁,以便有興趣申請牌證的人士了解資訊。

運輸署下月3日推出的士及網約車綜合筆試

為便利有意投身個人化點對點服務行業的人士,運輸署下月3日亦會同步推出的士及網約車綜合筆試,同日起接受申請,預計首批考生今年9月中開始應考經改善的綜合筆試,的士及網約車綜合筆試與現有的士筆試同樣設兩部分,甲部主要考核考生對提供的士和網約車載客服務的基本知識,以及主要地點和路線等實務知識,乙部則考核考生對《道路使用者守則》的了解。及格並完成修習的士司機或網約車司機職前課程的人士,可向運輸署申請的士正式駕駛執照或網約車車輛駕駛許可證。 

《修訂條例》亦訂明,因為非法取酬載客而被定罪的司機,被取消駕駛資格的期限應不少於12個月,最長3年,以加強打擊,有關條文亦將於下月3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