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泰綠化有限公司因為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後7日內向11名僱員支付工資,涉款合共約106萬元,違反《僱傭條例》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罰款6.6萬元。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給僱員,強調不會容忍違法行為,將嚴厲執法,保障僱員法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