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佈優化大埔宏福苑重建項目的租金補助安排,即日起所有受影響業主,不論在政府的長遠居住安排中選擇哪一個選項,均可以劃一獲發共30萬元的租金補助,直至明年12月21日。

發言人指,當局會向每個宏福苑單位的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每半年發放一期,每期7.5萬元;如果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的業主,而新單位入伙日期是在明年12月21日之後,基金會繼續向未入伙的業主發放租金補助;考慮到業主一般需要約三個月裝修新居,業主獲取租金補助的資格,將會維持至購入新單位的轉讓契據日期起計的三個月,之後將不會再獲發下一期的補助。

 

身兼宏福苑火災「緊急支援及募捐工作組」組長的卓永興接受電台專訪時指,市建局在審慎考慮居民以及立法會議員反映的顧慮後,決定優化政策,為受影響居民提供更大的彈性。

被問到新措施會否構成「雙重資助」,卓永興解釋,參與「特設銷售計劃」的業主本來就獲得相應的補償資金,新安排只是擴展了租金補助的覆蓋範圍,兩者性質不同,因此不存有重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