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建議將圍標刑事化,並提高最高監禁年期及最高罰款。競委會主席翟紹唐指,建議將圍標最高監禁年期訂為不少於7年,並考慮提高至10年,增加阻嚇性。翟紹唐指,7年上限參考了其他條例,並考慮到嚴重案件應交由區域法院甚至高等法院處理而得出。
 
競委會又建議,若證明競爭對手曾交換敏感資料,應存在法定推定,其目的是為了影響市場行為。競委會強調,推定只規限價格及市場意向等敏感資料,一般行業資料及交流並不犯法。
 
競委會今日開會,首次公開傳媒旁聽。翟紹唐指,希望讓公眾更熟悉競委會工作,但牽涉機密或調查中事項,將不會公開討論。

競委會推出加強版不合謀條款    要求投標者簽署法定聲明

競委會今日推出加強版「不合謀條款」範本,要求投標者在監誓人見證下簽署法定聲明,確認標書為獨立擬備,過程中沒有參與合謀行為;一旦投標者日後被揭發參與圍標,更容易循作出虛假聲明罪行進行起訴,可被判處最高監禁兩年和罰款。

有委員關注,作出虛假聲明為個人罪行,公司授權新入職、無處理過標書的人士簽署,能否起作用。競委會指,建議簽署法定聲明的人士須獲投標公司授權,一般為公司董事或公司高層;即使簽署人沒有參與擬備,亦應該熟悉標書內容。

加強版範本亦要求投標者,明確列明若簽署人違反「不合謀條款」,除了需負上賠償責任和罰款外,亦有可能構成普通法下的串謀欺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