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4歲內地女子充當中介人,安排其他內地人以偽造香港身份證來港工作,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轉讓偽造香港身份證和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罪成,判監32個月。

入境處跟進調查多宗涉嫌在香港使用偽造身份證,從事非法工作的內地居民案件時,懷疑被告安排有關非法工作,並提供偽造身份證,調查後採取拘捕行動,在她的手機發現偽造香港身份證的圖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前年起利用社交平台先後招攬多名內地居民來港從事非法工作,並以一條龍方式為他們提供偽造香港身份證和住宿,從中收取每人數千至1萬元人民幣費用。她亦曾因為以同樣方式,安排另一名內地居民在香港從事非法工作,前年被判監10個月。

至於涉案其中3名非法勞工早前已分別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管有虛假文書和管有偽造身份證等,判囚12至14個月不等。調查仍繼續,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