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4歲內地男子在前年清洗1160萬元詐騙犯罪得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洗黑錢」罪,判監48個月。
警方於前年7月接獲一名投資騙局受害人報案,指一名騙徒自稱投資專家,誘使他透過虛假網站和應用程式投資虛擬貨幣,在2至6月期間將合共2900萬元轉帳至19個銀行戶口,最後失去聯絡。警方其後拘捕涉案內地男子,涉嫌利用自己的銀行戶口處理其中約1160萬元。
警方因應情況嚴重申請加刑,最終法庭批准加刑20%,增加8個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