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沙伯醫院一名51歲時任副顧問醫生,多次向家人及病人濫開受管制藥物並侵吞自用,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在區域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須向醫管局賠償2萬元。

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被告干犯的控罪不輕微,監禁是合適刑罰,考慮被告健康狀況,已辭任醫管局職位,重犯機會低,以及有悔意,所以判處社會服務令。

廉署早前接獲醫管局轉介貪污投訴,調查後發現被告於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任職伊利沙伯醫院耳鼻喉科期間,逾百次以家人名義預約診症,處方過千劑咳藥水或治療過度活躍症的精神科藥物,並於職員配發藥物後侵吞藥物自用,又向另外2名病人處方過量咳藥水,並要求他們將額外處方份量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