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為外賣及送貨平台工作者,建立工傷補償機制。勞工處處長許澤森表示,新機制將增加平台營運成本,但廣大前線平台工作者,將獲得更確定和完整的工傷保障,處方認為值得付出成本。對於外界關注,成本增幅會否直接轉嫁消費者,或令外送員接單報酬減少,他指牽涉很多商業計算,需靠市場平衡和動態調節。
許澤森在一個電台節目說,市場反應是最好的說明,指平台加價可能得不償失,例如總單量會減少,及有機會降低外送員加入平台的熱誠度,最終令收益下降。被問到會否研究為外送員提供更多勞工保障,包括設立最低工資、有薪假期和退休保障等,他指,相關課題並非平台工作者最關注,而且他們大部分都是兼職,平台工作只是收入來源之一,處方要以實事求是方式處理。
新機制未必適用於家務助理或網約車司機
被問到日後法例會否擴大至保障家務助理等平台工作者,許澤森相信,目前政府提出的法律框架,未必適用於所有經平台預約的服務,強調沒有百分百主動權、不能完全自行安排工作的平台工作者,才是受保障對象
至於網約車司機會否納入保障範圍,許澤森說,要視乎網約車規管法例發展而定,不排除需要探討可能性;但按照勞工處初步評估,未必會用同一套制度處理。他解釋,根據運輸及物流局對網約車的規管概念,網約車和司機「人車合一」,工作環境與一般外送員頗不同。
外送員大多為兼職 難判斷等單或搶單時間
另外,政府提出,新工傷補償機制的保障期限,涵蓋外送員接單至完成送遞的時間,而不會涵蓋「等單」或「搶單」時段。許澤森引述統計指,逾75%外送員都是兼職,工作時間較靈活、自由度較高,部分人接單前,可能正處理完全不相關的工作;若納入「等單」或「搶單」時間,將難以作出判斷,在操作上會有困難,亦會對營運商構成較大不確定性,包括難以計算對保險成本造成的影響。至於保障期以外時間的額外保障,則應交由市場決定。
計算賠償方面,當局建議引入90日參考期,以工作者過去3個月在平台接單的總收入作基礎,並計劃設立12個月的分層級制度,按服務資歷提供保障,即任職時間越長,可獲取的工傷津貼額越多;若工作者同時服務多個平台,賠償責任將由相關平台平均分擔,或按收入比例劃分。許澤森指,平台工作者服務時間浮動,因此傾向以外送員的實際收入作為計算基礎,不會引入最低賠償額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