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電車司機前年在西環,撞到一名懷疑衝紅燈的男子及2名外孫女,其中一名3歲女童死亡,司機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判囚4周。高等法院早上處理司機的上訴申請,司機表示因財力不足,確定放棄上訴,需即時服刑。
案發事49歲的上訴人李要東,陳詞時表示不獲批法援,財力不足,加上學歷低,決定不再提上訴。法官指,不希望上訴人因財力而放棄上訴,法庭需上訴人對裁決心悅誠服。李要東回應指,對事件有些責任,確認放棄上訴。法官於是駁回上訴。
案情指,一名60多歲男子,抱著3歲女童過馬路時,懷疑衝紅燈被電車撞倒。裁判官裁定,被告缺乏專注,未能更早留意到行人,釀成1死3傷,判囚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