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食環署管工無故票控5名市民亂拋垃圾,被控5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在西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1萬元保釋,今個月27日到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羅銳,案發時為食環署深水埗區環境衞生辦事處轄下專責執法小隊的管工。控罪指,他涉嫌於2023至2024年期間,無故票控5人再次亂拋垃圾,告票未有妥善送達,部分人被票控時甚至不在港,令他們被追討罰款、遭通緝和拘捕。
食環署:涉事管工停職 已提高監察力度
食環署表示,涉事管工被起訴後已遭即時停職,強調高度重視員工操守,個案是署方透過監察機制主動識別,再轉介廉署,全力配合調查,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評論細節;又表示事發後已即時跟進,包括加強督導及提高監察力度,並向執法人員重申執法標準及紀律要求,以確保所有票控均符合法例及程序公正,但就沒有透露涉案5名受影響市民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是否已被撤銷。
署方又指,所有執法人員進行票控時,均須嚴格按照法例及指引,並已接受相關培訓及督導,無就票控數字設配額或指標,亦不以數字作為執法表現的評核標準,同時已為執法及督導人員安排誠信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