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渣打銀行時任客戶經理,協助不法集團簽發虛假銀行文件,詐騙多名日本投資者2800萬元,承認4項串謀詐騙罪,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3年。
38歲被告胡文浩、及39歲被告陳德政,連同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在2015至2016年期間,串謀4名外籍人士,藉用虛假資金證明書及公司退款承兌票據,詐騙多名日本投資者向多間公司投資逾4億日圓。
法官李慶年判刑時稱,被告早有預謀犯案,嚴重違反誠信,破壞投資者對銀行的信任,而且犯案時間長達一年半,受害人數眾多,被詐騙金額逾2800萬港元,須判處阻嚇性刑罰,考慮到2人認罪及向控方提供協助,將刑期扣減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