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一幢村屋的業主,因未有遵從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上周五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判罰款逾10.2萬元,當中超過6萬元屬於按罪行持續日數計算的罰款。
涉事個案位於元朗一幢村屋連天台搭建物,有關僭建物不會獲地政總署發出豁免證明書,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署方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業主發出清拆令,但業主未有在限期內履行命令,屋宇署其後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