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衛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在申請輸入普通文員和駕駛員期間,違反補充勞工優化計劃有關本地招聘的規定,被勞工處行政制裁,即時中止已提交的輸入勞工申請,即時起拒絕處理公司隨後2年的申請。
處方指,佳衛保安服務在未獲勞工處同意下,修改申請職位的招聘條件,導致最少1名申請普通文員職位的合資格求職者不接受聘任,等同無合理理由拒絕聘用該合資格求職者,亦無合理理由拒絕聘用1名申請駕駛員職位的合資格求職者,並向處方提交失實面試結果資料。